珠海市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(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發展用途)項目入庫申報時間、條件要求、補助獎勵
為進一步促進珠海市生物醫藥產業加快發展,根據《珠海市促進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(修訂)》(珠府〔2024〕64號)要求,現組織開展2026年度《珠海市促進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》項目入庫申報工作,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申報時間
(一)網上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14日18時。
(二)企業于2025年10月24日18時前將書面申報材料(帶水印的最終版本,按順序依次編排并A4紙張雙面打印、簽字蓋章并裝訂成冊、普通膠裝、申報書及附件須在一冊內裝訂完成、一式兩份)提交到所在區工信部門。
二、支持對象
申報單位應在珠海市轄區內(不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)注冊登記,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從事創新化學藥及生物制品(預防用生物制品、治療用生物制品和按生物制品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等)、新一代生物技術、中高端醫療器械、現代中醫藥、營養與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等醫藥健康領域的研發、生產、園區運營等企業或機構。
三、申報要求
(一)申報單位具有承擔項目建設的條件和能力,包括實施項目所需的資金、研發服務團隊、設備、場地等主要保障條件,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。
(二)在申報本項目時經營狀態正常、信用記錄良好,近3年來承擔的各級財政資金項目在管理、監督檢查、績效評價、審計等方面無違法違規情況;無驗收不通過和到期未驗收的項目。
(三)申報單位對項目的真實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。
(四)申報單位提供完整的2024年年度財務審計報告;項目申請金額達100萬元的必須提供專項審計報告,同一單位申報多個專題,只需提供一份專項審計報告,但需要分專題提供審計結論。
四、項目補貼范圍
2024年8月5日-2025年9月11日期間。
五、申報專題
專題1:藥品獎補專題
專題1-1:臨床試驗獎勵
對化學藥品1-2類、生物制品(按藥品管理的診斷試劑除外)、中藥(中藥創新藥、中藥改良型新藥),根據研發各階段成果給予獎勵。對完成I、II、III期臨床試驗階段(完成關鍵性臨床試驗可根據實際情況判定視為完成I、II或III期臨床),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、500萬元和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
專題1-2:藥品注冊證書獎勵
獲得藥品注冊證書并實現銷售的,按藥品注冊分類標準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。
專題1-3:創新性高端制劑獎勵
對創新型高端制劑(包括納米粒、微球、脂質體、控釋、緩釋劑型以及微針等創新劑型)單品種首個注冊證書再給予100萬元獎勵。
專題1-4:突破性療法和附條件批準獎勵
對創新藥研發期間獲得突破性療法和附條件批準的,再給予100萬元獎勵。
專題2:中高端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獎勵專題
專題2-1: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獎勵
對新取得醫療器械首次注冊證書并實現銷售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,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。
專題2-2: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獎勵
對新取得醫療器械首次注冊證書并實現銷售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,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。
專題2-3:通過特別審批程序醫療器械產品獎勵
對通過國家、省級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首次獲得二、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產品,再給予100萬元獎勵。
專題3:納入國家藥械產品集中帶量采購獎勵專題
支持企業納入國家藥械產品集中帶量采購,對中標品種按當年采購總金額的3%予以資助,單個品種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,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。
專題4:國際認證獎補專題
對新取得FDA(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)、EMA(歐洲藥品管理局)、PMDA(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)、CE(歐盟強制性認證)等機構注冊認證的藥品和醫療器械,并已實現相應國家出口的,每個產品給予10萬元獎勵,單個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
專題5:接受委托生產獎勵專題
對引進國外上市藥品、醫療器械在珠海生產,或按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(MAH)、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承擔生產(委托雙方無投資關聯關系),單品種累計銷售額不低于2000萬元的,按照不超過項目設備購置額(不含稅)的15%給予獎勵,單個企業每年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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